新媒体并非新兴或者新型的媒体的统称,新媒体应该有其相对准确的概念。新型的媒体或者新兴的媒体都是新媒体,是比较狭义的概念,而且这种概念不能满足新媒体发展的需求,更不利于行业的交流沟通。故而,业内经过对媒体的研究、大量市场数据分析,以及纵观业内对新媒体认识看法,结合消费者的观点,总结出新媒体相对准确的定义。此定义,在一定调研基础上得出,非强加概念,希望供业内人士交流,等待市场的考验。同时声明此概念并非一刀切式的界定,希望这个概念能促进行业深层次交流同时带动行业新发展,此概念也随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进步。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手机网络等。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新媒体新在哪里,首先必须有革新的一面,技术上革新,形式上革新,理念上革新,笔者认为后者更重要。单纯形式上革新、技术上革新称为改良更合适,不足以证明其为新媒体。理念上革新是新媒体的定义得核心内容。至于市场上那些以是否具备互动性来界定新媒体与否,是片面的不可取的观点。是否具备互动性,是个别性问题,不具备普遍意义。笔者认为可以以个别性识别新事物,但是不可以其来定义事物。
关于新媒体的定义林林总总有十多种,而被划归为新媒体的介质也从新兴媒体的“网络媒体”、“手机媒体”、“互动电视”,到新兴媒体的“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户外高清视频"等不一而足。内涵与外延的混乱不清,边界与范畴的模糊不明,既反映出新媒体发展之快、变化之多,也说明关于新媒体的研究目前尚不成熟、不系统。在当前人们对新媒体没有一个清晰的、一致认可的定义的状况下,我们没有纠缠于概念、特征、类型等学历认知,而是从更为现实和务实的角度出发,抓住”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技术维度和“双向传播、用户创造内容”的传播维度两个指标,把新媒体限定为“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两大类型,由此确定新媒体编辑的对象与框架。
特性:
1. 迎合人们休闲娱乐时间碎片化的需求。由于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休闲时间呈现出碎片化倾向,新媒体正是迎合了这种需求而生的。
2.满足随时随地地互动性表达、娱乐与信息需要。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第三代媒体在传播的诉求方面走向个性表达与交流阶段。对于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而言,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
3.人们使用新媒体的目的性与选择的主动性更强。
4.媒体使用与内容选择更具个性化,导致市场细分更加充分。
特点总结为:
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
科技博客
科技博客曾经作为众多博客类型中的一个分支,科技博客大多是由一些资深TMT从业者凭兴趣撰写。而在海外,Tech Crunch等科技博客已流行多年,影响力不亚于传统媒体,有的文章甚至会对国际IT大佬公司的股价产生直接影响。
这些科技博客有各种流派,有的脱胎于门户网站,比如新浪创事记、腾讯科技;有的是传统媒体人出来做的,如钛媒体、虎嗅网、福荣互联、海纳在线。所以更偏重评论和商业分析;有的脱胎于传统媒体,如创业家、福荣互联、21世纪商业评论、极客公园、快鲤鱼等。
科技博客大多是由一些从业者凭兴趣撰写。科技博客各有特色分别具有文艺范儿、创新范儿、专业主义范儿;同时又都号称“独立”,不发软文,不发有偿新闻。
手机媒体
手机媒体,开创媒体新时代。
杨春兰在她的文章指出:“如今的手机已不再单单是通讯工具,它还担当起了‘第五媒体’的重任”。对手机广播的研究不外乎“政策支持”和“运营模式”的探索,有学者就此分析了其典型的运行模式,并且提出在手机媒体产业链中,“内容提供商、移动网络运营商和终端设备制造商之间,如何相互合作发展是非常关键的。”
还有研究者则着重在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广告互动上进行了一些探讨,认为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政策上来看,手机媒体成为新广告媒介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并分析了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广告之间的互动形式和广告互动中存在的不足。
对于手机电视的发展趋势,有学者却认为,尽管新技术的狂热崇拜者及追随者们,坚信手机电视是新技术催生下的又一颗金蛋,但手机电视受到受众心理、内容和媒介繁荣的制约,因此“手机电视是辅助媒介的主流想像”,“技术的指挥棒为人类指向的下一站,有可能是‘技术的高地’,也有可能是‘技术的漩涡’”。
有学者认为,“现在也许还没有人认为手机报纸的用户会赶上或超过报纸网络版或印刷版的读者数量。但是,手机报纸确实是用一种21世纪的方式向渴望得到新闻又忙于行路的公众提供了一种快乐阅读的享受”。
数字电视,产业链有望增长。
作为新媒体之一的数字电视同样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广电总局正式将2004年定为“数字电视年”,并计划2005年完成3000万用户的目标。2005年对数字电视的研究依然集中呼吁加快完善广电政策的制定,以有利于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增长。有人指出,“可以预见,快速增长的数字电视用户将推动传媒产业价值链的快速发展,虽然要实现市场意义上的盈利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但作为政府作用的体现,传媒产业政策的放开、数字电视产业政策的推进为传媒企业指明了发展道路,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
还有文章从实证调查入手,对数字电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浙江传媒学院课题组通过市场调查数据说明:“数字电视点潜在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是影响数字电视发展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另外,还有学者提出了数字付费推广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发展模式,即认为数字电视应该有独特的销售主张,因为数字电视是“技术层面”和“内容层面”两者合一的综合体,而且必须以后者为核心,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老年人收视群体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有专家提出,老年受众是付费数字电视的潜在用户之一。因此付费数字电视要兼顾老年人,启动老年市场。
移动电视
移动电视,强制收视的是与非。
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移动电视的发展迅速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它具有覆盖广、反映迅速、移动性强的特点,除了传统媒体的宣传和欣赏功能外,还具备城市应急信息发布的功能。
对于公交移动电视来说,“强迫收视”是其最大的特点。有学者认为:“公交移动电视的强制性传播使得受众身在公交车上,没有选择电视频道的余地。这种受众被动接收状态,无疑会降低公交移动电视的收视率,然而目前尚无良策改变这种状态”。
但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他们提出:“传播内容的强制性有利于拓展‘无聊经济’巨大利润空间”,“移动电视正是抓住了受众在乘车、等候电梯等短暂的无聊空间进行强制性传播,使得消费者在别无选择时被它俘获,这对于某些预设好的内容(比如广告)来说,传播效果更佳”。
还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这种强制收视的缺陷:“公交移动电视虽然为乘客提供了电视节目,但也必须保护乘客的公共利益”。
博客
博客,颠覆传统的传播方式。
从2002年博客正式在中国兴起以来,学界对它的研究就没有中断过。2005年对博客的研究依然方兴未艾,较之于以前的研究更加深入,而且考量的角度更加多样化。博客的发展使得有的研究者对其充满了信心,“信息爆炸的互联网也的确需要具备信息收集、阐释、整理能力,同时提供个人想法的信息收集者,无论是否走向商业道路,无论是否代表个人或机构或政府组织,博客们有望成为公众的网络信息代言人。”
还有学者对博客传播中的传者进行分析,认为博客实现了多重的传播效果,“即横跨人内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3种类型。”同时,还指出博客传者的传播动机与“外部环境的挤压、内心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几方面的因素有关。
从传播学角度对博客的研究中,有学者总结了博客的传播模式及传播性质,认为“博客突破传统的网络传播,实现了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
对于博客的自由问题,有学者认为,博客的即时性、自主性、开放性和互动性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话语自由,这种自由颠覆了“把关人”的概念,但事实上,博客世界里的自由同时也带了很多负面的东西,需要网民有自律的意识。
播客
播客,新一代的广播。
“播客”是2005年新闻传播学术期刊上的又一个让人们耳目一新的词汇。“同21世纪初低调诞生的博客相比,播客似乎一问世就受到了人们的特别关注。”“通常指把那些自我录制广播节目并通过网络发布的人称为播客。”
2005年8月,上海还举办了中国首届播客大赛。对于“播客”的研究始终避免不了与“博客”的对比。有人认为,“如果说博客是新一代的报纸,那么播客就是新一代的广播。”
朱红梅撰文主要从传播学的角度对“播客”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她认为,播客实现了从文字传播向音频、视频传播转化,增加了娱乐成分。播客还满足了人们自我表达、张扬个性的需求,同时还加强了媒介汇流与互动。并且,播客将来会从业余走向专业,从免费走向收费,免费与收费播客共存。
1、传播与更新速度快,成本低
2、信息量大,内容丰富
3、低成本全球传播
4、检索便捷
5、多媒体传播
6、超文本
7、互动性